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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“大陸新娘”到“陸配”

 

上個世紀看臺灣電視連續劇《廈門新娘》的時候,我完全沒有想到,自己在21世紀也成為人們所說的 “大陸新娘”,並且在結婚6年之後,跨過海峽到臺灣生活。這個時候兩岸經濟地位已經逆轉,“大陸新娘”這一稱呼,也與時俱進地改成了“陸配”。

上世紀80年代末在兩岸熱播的喜劇《廈門新娘》,講的是一位年輕漂亮的惠安姑娘嫁到臺灣的故事,她的老公是個心地善良的喜憨兒,也就是大陸人所說的傻瓜。這樣的組合,是上個世紀兩岸婚姻的典型——— 娶大陸姑娘的臺灣老公不外乎老、病、殘,而大陸新娘家境貧困——— 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。

儘管到了上世紀90年代,有不少兩岸年輕人經由相識相愛的過程再結為夫妻,但仍抹不去人們對上述兩岸婚姻的刻板印象。在廈門經常收看臺灣電視,從其新聞當中,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臺灣社會對大陸新娘的歧視——— 一個悲慘的社會事件,如果其中有陸配,不管這個事件跟兩岸婚姻有沒有關系,新聞播報絕不會忘了提醒觀眾:她是大陸新娘。

之所以提到過去的年代,是因為在新世紀的前五六年,仍延續著這種刻板印象以及歧視,這也是我在2003年結婚時,根本不考慮到臺灣定居的原因之一。

2005年我採訪了多位大陸新娘,她們都經歷了戀愛再結婚,卻仍然無法避免兩岸隔閡以及臺灣社會偏見帶來的困擾。其中一位告訴我,她在桃園機場通關時,手中淺紫色的《大陸同胞往來臺灣通行證》與臺灣人所持的綠色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有明顯的顏色區隔,每次都讓她感受到別人異樣的目光。

另外一位剛嫁到臺灣時,因為焦慮過度,一頭秀髮差點掉光,直到有了小孩,才開始一點點融入當地,她說,領到臺灣身份證後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銀行開戶。她最終還是離開臺灣去了美國,她在MSN上告訴我,她在美國很快樂。

不能在銀行開戶、不能工作,在經過八年的煎熬之後,還必須有幾百萬新臺幣的家庭財產證明,才能拿到身份證,陸配所經歷的歧視遠不止這些——— 甚至臺灣當局還祭出了“大陸配偶面談機制”。

在新世紀的第一個十年即將要結束時,陸配終於迎來了曙光。臺灣當局在2009年修改相關規定,大陸配偶只要來台,就有工作權,也可以和臺灣民眾一樣在銀行開戶,拿身份證的時間也由八年縮短為六年,儘管還有許多地方仍不盡如人意,但已比過去好太多了。

臺灣同事對我說,我來臺灣的時機不對,臺灣經濟不好。我笑著回答,我來的正是時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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